2013年12月1日 星期日

大展駕訓班李教練~路考路考


現行考照辦法是筆試到監理所考,然後路考則在駕訓班原車原場考,甚至有些駕訓班是原區考,意思是駕訓班有許多考區可以消化眾多的考生,分為第一考區或第二考區或更多考區以此類推,而學員平常練哪個區,路考就考哪個區。
路考當天,考前30分鐘駕訓班會將考生集合起來,統一講解考試規則和扣分標準還有注意事項,講解完成則分發體檢表(駕照登記書)\學習駕照\路考成績表,這些資料會釘在一起或夾在一起,請勿遺失,當拿到這些書表後,記得將自己的身分證夾上去,準備路考,路考當天不得穿拖鞋,不得喝酒。
現 行的路考制度已經是[督考]狀態了,也就是監理所會派一位督考官來監督路考,實際主考的是駕訓班的[小客車考驗員]。督考的做法又不盡相同,有些督考官會 在場內四處遊走,有些則守在監視的電視螢幕前,有部分的做法還要對一下考生的身分避免槍手代考,還會在扣分表上簽名以示負責。
正常的路考,車上會坐三個乘客,駕駛座上的是考生,右邊坐的是主考官[駕訓班考驗員],後座則是下一位要考的預備考生,可以在後座觀摩順便在發生爭議時當證人[目擊者]。
考生上車前要經過督考官驗看證件並簽名,而考生也須在考生簽名欄簽上姓名,然後坐上考驗車後座,等前一位考生完成考驗將車開回終點,換空檔或進(P)檔,拉手煞車領回身分證,下車離開。接著就換後座的預備手到駕駛座,而另一位預備考生則由外進入後座。
考生進入駕駛座後須將書表[身分證\學習駕照\體檢表\扣分表]交給考官,重新驗對一次,並註明考試順序\車號\時間\考自排的,還須檢查自排章蓋了沒\。繫上安全帶然後打入一檔或D檔,放鬆手煞車,開始考試。
 
扣分標準:滿分100分,70分及格。
起 終點說明:1.起步前,依規定正確繫好安全帶\2.起步前,應顯示 方向燈及轉頭查看,若有一動作未完成,扣16分\3.打方向燈時機,在轉動方向盤前必須顯示方向燈\4.轉頭角度應至少為45度,應有明顯轉頭動作\5. 上、下車開車門前未留意側後方有無人車通過(應以2段式開門),一律扣8分(上、下各一次為限)\6.考驗進入終點,應顯示方向燈並轉頭查看,將考驗車靠 邊停放。
1.倒車入庫:車輪壓管線或不能按規定停入指定範圍內(-16)
進出車庫未顯示方向燈(-16)
2.平行路邊停車:車輪壓管線或未停入指定範圍內(壓管後仍需繼續完成,只扣一次不再重覆扣分)(-16)
進出車格前未顯示方向燈(-16)
3. 曲線進退:(1)前進時車輪壓管線(-32);(2)倒車時車輪壓管線(扣分累計未超過30分者准再考一次,再考仍應由倒車起點開始)惟普小本項不扣分 (-16);(3)普小車倒車時(壓管線不扣分)往前修正扣8分(連續扣分,修正後不須由倒車起點開始)(-8);(4)熄火或停車(熄火得連續扣分,非修正停車扣分以二次為限) (-8)進入前未顯示方向燈(-16)
4.紅綠燈交岔路口:搶黃燈,闖紅燈,停車超越停止線(-32)
5.斑馬線:不停車或停車時前輪超越停車線(-32)
6.鐵路平交道:(1)不停車察看(-32);(2)在平交道上換檔或熄火(車頭及車尾在鐵軌枕木範圍內)(-32);(3)停車時前輪超過規定停入範圍(-32)
7.上下坡道:(1)車輪壓管線(-16);(2)上坡倒退15公分以上(-16);(3)在坡道上熄火(-16);(4)不在限定範圍內停車(-16);(5)下坡放空檔行駛(-32)
8.換檔穩定測試:(1)45公尺壓管內熄火(-32);(2)45公尺壓管內未換至三檔(-16);(3)車輪壓管(-32)
9.環場道路行駛:(1)行駛途中熄火(不含起點及終點熄火)(-8);(2)前進中換入倒檔(-16);(3)駛出路外:()駛出實線之邊線或實線之中心線()碰撞安全島或撞擦車輛(-32);(4)不按規定路線行駛或轉彎時未按規定變換車道(-16);(5)未能完成考驗或漏考任一項目(-32)
(10). 其他項目評分:1.起步動作不當(-2);2.油門控制不當(-2);3.離合器操作不當(-2);4.煞車(含手煞車)操作不當(-2);5.車輪已停止轉動仍繼續運轉方向盤(-2)
 
路考時犯錯,考官會主動告知並扣分,扣分後如果仍有70分或以上,仍得繼續考試,萬一扣分後已經不足70分,則考官即停止考試,在體檢表的路考日期旁劃一個[]將扣分表取下其餘[身分證\體檢表\學習駕照]則退回給考生並讓考生下車或到後座,扣分表的成績則打一個[]不及格,由考官將考驗車開回起點,換下一位考生開始考試。
路考成績只須70分就及格,及格的考生拿回的只有身分證,其他的書表要送至監理所建檔核發駕照,身分證則繳給駕訓班櫃檯俾以領取駕照。
提醒各位考生,駕照未領回前,不得開車上路,這是明文規定的,切記切記。
為提昇駕駛人駕駛技術,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交通部公路總局修訂駕照術科路考部份項目扣分標準,將自民國10031日起實施。
本次修訂的主要項目有:
一、            汽車路考時除轉彎、變換車道時需顯示方向燈外,倒車入庫、路邊停車、曲線進退及曲巷調頭等項目均應顯示方向燈;普通重型機車路考場設置2個模擬岔路項目必須顯示方向燈,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扣分將從2分提高到16分。
二、            駕駛汽車未依規定繫安全帶,扣16分。
三、            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扣16分。
四、            駕駛汽、機車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扣32分。
五、            轉彎、變換車道時僅以單手操作方向盤,扣8分。
六、            行經鐵路平交道、轉彎前未減速慢行,扣16分。
民國102年7月1日起,路考未繫安全帶扣16分;倒車入庫進出\路邊停車進出\進入S前\岔路,都須打方向燈,沒打方向燈扣16分,連續扣分;單手操作方向盤扣8分[手排車換檔時除外]。
102年七月路考新計分標準
一.倒車入庫
1.車輪壓管線或未停入指定範圍內(扣16分)
(限倒車一次完成,壓管後仍需繼續完成前輪停入指定線內)
2.熄火(扣8分)(連續扣分)

二.平行路邊停車

1.車輪壓管線或未停入指定範圍內(扣16分)
(限倒車一次完成,壓管後仍需繼續完成前輪停入指定線內)
2.熄火(扣8分)(連續扣分)

三.曲線進退
1.前進時壓管線(扣32分)
2.倒車時壓管線不扣分,往前修正(扣8分)(連續扣分)(修正後不須由倒車起點開始)
3.中途熄火或停車(扣8分)(熄火得連續扣分,停車扣分以2次為限)

四.鐵路平交道
1.不停車察看或闖越平交道(扣32分)
2.在平交道上換檔或熄火(車身在鐵軌枕木範圍內)(扣32分)
3.停車時前輪超越停止線(扣32分)

五.交岔路口
1.闖紅燈(扣32分)
2.紅燈停車時前輪超越停止線(扣32分)

六.換檔穩定測試
1.手排車在45公尺壓管內未依序換至3檔(扣16分)
2.行駛中車輪壓管線或熄火(扣32分)

七.上下坡道
1.車輪壓管線(扣16分)
2.上坡倒退15公分以上(扣16分)
3.在坡道上熄火(扣16分)
4.不在限定範圍內停車(扣16分)
5.下坡放空檔行駛(扣32分)

八.斑馬紋行人穿越道線
1.不停車或不讓行人優先穿越(扣32分)
2.停車時前輪超越停車線(扣32分)

九.全程道路行駛
1.未依規定繫安全帶(扣16分)
2.起駛前未顯示方向燈,或未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扣16分)
(連續扣分)(考驗科目一、二適用)
3.以左腳控制煞車踏板(扣16分)
4.前進中換至倒檔(扣16分)
5.上、下車開車門前未留意側後方有無人車通過(扣8分)(應以2段式開門)
6.轉彎、變換車道時不注意各方來車及行人,或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扣16分)
(並應轉頭察看)(得連續扣分)
7.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扣32分)
8.轉彎、變換車道時僅以單手操作方向盤(扣8分)(手排車操作換檔時除外)
9.行近鐵路平交道、轉彎前未減速慢行(扣16分)(應放鬆油門、輕踩煞車減速;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車速應減至15公里以下)
10.未按規定路線行駛或未按規定變換車道(扣32分)
11.未按規定路線行駛致車輪壓虛線(扣16分)(包含黃、白虛線)
12.行駛中車輪壓實線(分向限制線、禁止變換車道線或邊線)或擦撞車輛、安全島、損壞設施(扣32分)
13.中途停車或熄火(扣8分)(連續扣分,不含起點及終點熄火)
14.未能完成考驗或漏考任一項目(扣32分)

十.其他技術操作同一項得連續扣分;各項目合計扣分最高不得超過18分)
1.起步動作不當(扣2分)
2.油門控制不當(扣2分)
3.離合器操作不當(扣2分)
4.煞車操作不當(含手煞車)(扣2分)
5.車輪已停止轉動,仍繼續轉動方向盤(扣2分)
       
[指定親切認真的李教練學車,使用MARCH冷暖氣車練習,
教練的車夜間還有照地燈且道路駕駛不限次數敢上路,考照
率特高,唯每期只限定五人喔]

                     如欲引用,請註明出處及作者     第2000642號考驗員   李富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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